第297章 致命质问,嚣张?来,我啪啪打你脸! (第2/2页)
“再有一点,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?”
“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。”
“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。”
“现在的直接证据有——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。”
“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——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。”
“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?”
“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!”
“有没有?”
“在吴昊的陈述中,肯定是没有的。”
“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,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。”
“究竟有没有,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!”
“也就是证据!”
“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,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,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。”
“都已经表明了——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。”
“当然,对于这一点,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,反驳的意见是——”
“张燕遗留下的物证,可能是由其主观,而进行描述的。”
“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。”
“好!”
“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,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。”
“再来看第二点。”
“马雪的证人证言,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,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。”
“这一点同样被被告委托律师进行反驳。”
“当然,被告委托律师陈述的是马雪作为证人,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,不具有客观事实。”
“可是在补充的证据当中——”
“耿浩和方明作为该案件的负责人,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的主观,因为他们和受害人张燕并没有任何的关联。”
“全是凭借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的审查。”
“确认了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存在强迫的行为。”
“张燕的笔记和马雪的证人证言,作为间接性证据,存在着主观性,可以不被采纳。”
“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?”
“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。”
“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。”
“吴昊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的成立。”
“只需要通过间接或直接的证据来证明,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的行为这一点!”
“以上的三个间接证据,都已经证明了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。”
“尤其是第三点,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。”
“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。”
“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,答辩所在的重点在哪里.…”
“是直接抛开间接证据不论吗?”
重点?
客观与主观?
孙石岩在苏白进行答辩的时候,一直在记录着关键的信息。
这一次苏白的陈述观点主要是以客观的间接证据来进行论述。
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,来对吴昊进行控告。
因为耿浩作为相关的办案人员,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都具有客观性。
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有几点——
第一是否发生了关系,第二是否是强迫行为。
第一点确认无误,的确发生了关系,这一点有着直接的证据。
可是是不是强迫行为?
是不是强迫行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!
就比如说——
在当时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强迫,并且确认自己身上有被殴打或者是其他被强迫的行为。
第一时间报案,保存证据。
这样一来,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口供,依照着身上被殴打和被强迫的证据。
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的确有强迫行为。
但吴昊的这个案子并不存在这个情况。
现在的情况是什么?
现在的情况是,苏白通过三个间接证据——
两个主观证据,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,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。
话说回来.…
耿浩和方明两个人的口供作为间接证据,是否可以判定吴昊有罪呢?
要知道.…
吴昊已经进行了翻供。
耿浩和方明两个人,依照的是吴昊没有进行翻供之前的调查。
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.…
在这一次庭审当中.…他不知道审判长会不会认定翻供。
可是…
在沉思过后,孙石岩抛出了自己的观点:
“在本案当中,所有的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。”
“甚至来说,所有的间接证据——”
“都不能够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吴昊和张燕发生,强迫的行为。”
“就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——”
“办案人员的口供,是基于客观的事实。”
“可是这客观的事实来自于哪?”
“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?”
“办案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,并且案件只是进行到了立案阶段,当时的相关证据都没有经过物证。”
“从这一点来说的话,这个客观的事实,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?”
面对孙石岩的反驳,苏白反口质问:
“被告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是基于不确定性而定的。”
“可是在这个案子中,还有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。”
“那就是吴昊的父亲吴业,联系了耿浩,想要通过私下的关系,来帮助吴昊逃脱刑事责任。”
“吴业为什么要联系耿浩?”
“他为什么要出50万,想要让张燕撤案?”
“吴昊没有犯罪,完全不需要出50万的金额,要求张燕进行撤案。”
“或者说——完全可以控告张燕诬告。”
“干嘛那么大费周章的联系耿浩?”
苏白在询问完后,目光落在了孙石岩的身上。
这个案子.…
说白了。
再补充完相关性的证据后,吴昊已经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现在的被告委托律师是依照着这个案子是个旧案。
有一些证据不好进行直接证明,所以一直抓住这一点进行反驳。
可是通过多数的间接性证据和合理的法定情景。
现在已经能够判定,吴昊的犯罪事实!
对方也可以进行反驳,但是看法院采不采纳就完事了!
审判长又不是只听诉讼答辩。
只要有证据,审判长是完全可以依照证据和法定的情理,进行判决的!
一旁,李雪珍望着沉默的孙石岩,小脸上写着欢喜,刚才不还是很嚣张吗?
怎么不说话了?
被啪啪打脸了吧?.
….
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。
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,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。
他心里面清楚,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。
如果他一旦进行解释,那么后面很有可能会被提起伪证公诉。
所以面对反问孙石岩只能沉默,将目光落在吴昊的身上。
吴昊:.….
不是,孙律师你继续辩解啊!
你看着我干嘛?
我不知道怎么回答.…
.
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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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